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环境安全三大任务,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攻坚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沿海强区、壮美港城”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一、坚持服务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高质量投产达效。一是大力实施投资审批中的一站式服务,对国家、省、市审批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帮办机制,积极协调总量指标,确保项目快审批、早建设;二是大力实施项目建设中的全方位服务,主动为项目铺路搭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快投产、早达效;三是大力实施项目投产后的经常性服务,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企业想办法、定措施,真正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确保企业运营好、效益高。
二、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攻坚战,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突出大气污染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PM2.5浓度大幅下降,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大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稳居沧州市前列,群众蓝天幸福感大大增强。二是开展水污染治理集中攻坚,确保已达标水体继续好转,加快推进不达标水体水质改善,全区重点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省、市生态补偿机制考核要求。三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绿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收项目如期投用,港城污水处理厂改造达标,化工园区、装备制造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四是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达到上级目标要求。
三、坚定不移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引导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合格率100%,以环保标准倒逼落实“六个更加注重”和“六个坚决不上”。三是大力开展清洁生产,抓实工程减排,做实管理减排,强化结构减排,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四是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以市场化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减排效益,努力打造“现代绿色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