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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新区环境保护局

日期:2012-02-13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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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新区环境保护局是从事渤海新区辖区内环境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的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护和改善生话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渤海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三)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四)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承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沧州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