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主要职责
渤海新区国土资源局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渤海新区的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开发等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行业行政管理工作;查处辖区内涉及土地、海洋、矿产和测绘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关于内设机构和所属机构
渤海新区国土资源局内设3个科室,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督办、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档案保管、政策咨询、机关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受理违法违规举报,依法组织查处违规违法案件。
2、土地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渤海新区有关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渤海新区有关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渤海新区土地资源调查及土地登记发证、土地统计等地籍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的受理和处理意见的拟定;负责耕地保护政策的落实,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拟定新区农用地转用、耕地补充、收回方案,组织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新区土地市场的统一管理,拟定国有土地的收回、划拨、出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管;负责地价管理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和居民住宅用地管理工作。
3、地矿与海域管理科
负责编制渤海新区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承办采矿权、探矿权的审查报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初审工作;依法监督管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保护,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负责组织实施渤海新区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承办测绘资格审查认证、测绘任务登记、测量标志保护、测绘成果管理等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渤海新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统计工作。
设立渤海新区国土资源局中捷产业园区国土资源所和南大港产业园区国土资源所,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国土资源所的职责是:
负责管辖区域内有关土地、地矿、测绘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报批工作;负责拟定本区域的国土资源规划和计划;负责居民住宅用地管理、土地纠纷调处及土地信访工作;负责相关基础统计工作;负责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巡查、制止并拟定监察处理意见;其他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