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新区交通局是代表渤海新区管委会主管港区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管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港区道路、车站建设,管理交通运输市场,规范经营行为!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区总体布局,组织编制港区公路、路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公路建设、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农村地方道路建设工作。
3、负责全区客、货运输市场管理、负责全区物流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城乡出租车、公交车运营。
4、负责区内高速公路及其它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的地方协调工作。
5、负责区内国省干线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和治超工作。
6、承办管委会、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依据交通的职责任务,局设置下列6个职能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掌握和综合分析港区交通工作情况,各类交通信息的收集、处理;
2、联系并协调各站室上传下达、沟通情况的有关事务;
3、为领导决策服务;起草审核以局名义发的文件和会议材料;
4、做好局召开各种会议的组织、服务、材料准备工作;
5、做好文电、信函运转和档案管理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2、财务科
1、贯彻、落实、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局财务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2、编制财务预决算报告。
3、负责资金汇总、保存、划拨及收支等资金管理和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核算、决算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向局提供、报送财务资料和报表,认真如实反映财务情况。
5、对全局经费的日常收支把关核算,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6、负责全局各种财务单据的领取、管理和发放。
7、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8、负责局系统内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9、负责局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资产登记、财务管理工作。
3、路政管理站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路沿线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
2、制定站路政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措施,检查、考核和总结交流站内路政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路政巡查,保护路产,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
6、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路政许可事宜;审核上报局机关。
7、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按规范设置标志设施,维护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
8、参与公路工程初步设计会审、交竣工验收和路产交接工作。
9、负责站路政队伍建设工作。
10、按时统计、汇总、上报辖区内路政管理的各项报表、总结、信息和资料,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11、负责站路政票据、法律文书、证章、装备器材、服装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来电、来信和来访等事项的处理。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4、地方道路站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宣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
2、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策和业务管理水平,搞好地方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保证车辆畅通无阻。
3、负责做好全区地方公路建设规划、测量、设计、施工等工作。
4、组织实施地方公路养护计划。
5、认真搞好、调动养护人员的积极性,搞好公路养护,不断提高路况指标。
5、公路管理站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规划全港区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计划及具体措施,并组织人员实施。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快发展港区公路事业,促进港区经济的发展。
3、认真落实市交通局、市公路处、区管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本单位的两个文明建设。
4、负责承担港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多方协调,积极争取港区县乡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工程技术管理、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5、抓好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等资金及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努力发挥资金的最佳效益。
6、指导各村民委员会公路建设,不断完善公路网络,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好。
7、负责对境内新建公路的征地拆迁资金兑付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6、运输管理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
2、编制运管站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出租车、公路客运、货运、汽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汽车驾驶员培训、城市公交等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运管站系统财务管理、统计工作;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组织道路运输市场建设和行业监督检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