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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 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6-19    来源:组织人事部    编辑:尹美丽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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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渤海新区“人才特区”建设,优化人才聚集环境,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提升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水平,为建设沿海强区、壮美港城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现就加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经渤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省“巨人计划”与“百人计划”入选人选,省级以上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带头人,具有创新创业业绩的正高职专业技术职称和取得博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享受以下医疗保障政策:

(一)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为高层次人才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其动态健康信息,提供健康查询服务。

(二)成立由较高资质的医疗人员组成的医疗保健小组,每年为高层次人才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三)定期为高层次人才举行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健康知识等相关方面讲座,指导其加强疾病预防。

(四)实施高层次人才“优惠速诊卡”制度,建立就医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享受优先挂号、就诊、付费、取药、住院,指定专家门诊等服务,同时医院指派专人全程陪同就诊。

(五)建立康复随访制度,高层次人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收治医院负责指定专职医生,及时跟进其恢复情况,做好协调、指导等康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