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范围
2018年度沧州市“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在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组织以及中省直驻沧单位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突出贡献技师称号的,不再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一层次人选的选拔。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一般从入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相应的下一层次人选中产生。
二、选拔名额
全省第一层次人选10名、第二层次人选100名,第三层次人选1000名。第一、二层次人选省厅分配我市名额6名,我市各单位申报一层次人选一般限推荐1人,二层次人选推荐一般不超过2名,全市择优推荐6名一、二层次人选参加省人社厅的评选;第三层次人选省厅分配我市的名额为50名,由我市自行选拔,报省人社厅备案。
三、选拔推荐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解放思想中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五年内业绩突出或取得有重要科研成果,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一层次人才:
1、在科学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研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2、在大数据、先进绿色制造、安全清洁高效能源、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现代农业等领域,长期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带头人。
3、国家级奖励前五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原省长特别奖)、省(部)级一等奖前二名一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申报一层次人选未入选的,不得参加二层次评选。
(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二层次人才:
1、在推动创新发展、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省市级奖励的各类人才。
2、获得省部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资助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第一主持人。
3、具有硕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在我省实现产业化,并在企业或研发机构中占有不低于10%的股权比例的创业型人才。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2017年纳税总额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其上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实际留成部分(简称“税收留成”)在全省同行业前列的企业研发、经营或管理部门的各类人才。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三层次人才:
(1)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和技术开发成果获得以下奖励: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两名;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名;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第一名两项以上。
(2)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成果获省以上奖励,并有学术价值较高的论著或多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3)在我市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者。
(4)承担我市重点科研、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其工作成绩获得上级表彰的人员。
(5)博士、海外留学回沧创业的硕士以上人才。
(6)在其他方面确有真才实学或某种特殊技能,有培养前途,在全市同行中有一定影响的优秀青年人才。
2014年以前入选三层次人员,已出培养期,仍符合现条件的,也可申报。
上述人才的专业背景和经历应符合河北省重点产业的发展方向,并与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在市内企业或机构签订两年以上聘用合同。
四、申报材料
(一)《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或二)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入档案材料),见附件2。
(二)《2018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三)有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人选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纳税证明等,一律用A4纸复印,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将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上报核验。
上述申报材料各一份,同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并附电子文档(WORD制作),发送到czzgbgy@126.com。表格下载网址:www. hbrsw.gov.cn ,“通知公告”栏。
五、选拔程序
(一)填写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规定要求填写有关材料并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二)申报材料初审
各单位审核公示后,按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逐级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选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省直驻沧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组织评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申报一、二层次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省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专家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申报人选须进行面试答辩,专家评委会对申报人选进行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确定公示人选。市人社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市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专家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三层次申报人选进行评审。
(四)公布评审结果
一、二层次的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通过后,报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即确定为 “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三层次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以后,报市政府批准、省厅备案后,即确定为“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
六、相关政策
(一)被确定的第一、二层次人选,列入省级培养对象;三层次人选列为市级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限内(四年),由省财政向一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二层次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由市财政向三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发放报刊资料费1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通过评审可以认定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时,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申报指标(不含中直驻冀单位);二层次人选,管理期内优符合条件的先推荐选拔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优先给予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和出国培训机会。
七、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确保按申报名额完成推荐任务。要严格按选拔条件、选拔程序进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上来。要严格材料审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各层次人选的推荐材料务于4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推荐选拔工作要重点面向在“双创双服”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民营经济领军人才,面向我市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的创新创业人才,并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非公有制组织的人员优先予以推荐。“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才原则上从下一层次人才中选拔产生。凡未列入“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上一层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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